--學習新修訂《廉潔自律準則》和《紀律處分條例》心得體會
南翼公司 張建寶
習近平總書記指出:“治國必先治黨,治黨務必從嚴。”在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召開前夕,中共中央又印發(fā)《中國共產(chǎn)黨廉潔自律準則》和《中國共產(chǎn)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。這是黨中央在新形勢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舉,對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,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,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。通過學習,我充分認識到兩項法規(guī)的頒布實施,是黨內(nèi)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。貫徹落實好這兩項法規(guī),對于堅持黨要管黨、從嚴治黨的方針,發(fā)展黨內(nèi)民主、嚴明黨的紀律,進一步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(zhí)政水平,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,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。現(xiàn)談談自己的幾點體會:
首先,要認真學習,增強紀律觀念。共產(chǎn)黨員增強紀律觀念,是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基本環(huán)節(jié),而關鍵的問題是要正確認識黨的紀律的重要性。每一個黨員都應懂得,是否遵守黨的紀律,是檢驗黨員黨性強弱的重要標志之一。一個沒有黨紀觀念,一個不把黨紀放在眼里的人,不可能是合格的黨員,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領導干部。在新的歷史條件下,黨紀觀念在一部分黨員、干部包括某些領導干部中有淡化和模糊認識的錯誤思想。這些模糊認識和錯誤思想,正是近些年來紀律松弛的根源所在,也是加強黨員紀律修養(yǎng)的思想障礙,必須堅決予以清除。廣大共產(chǎn)黨員要做遵守黨的紀律的模范,必須從加強紀律觀念、樹立紀律觀念做起,為自覺維護和遵守黨的紀律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。
其次,要從我做起,模范遵守黨紀。共產(chǎn)黨員要做遵守紀律的模范,僅僅具有覺悟是不夠的,更重要的是要身體力行,體現(xiàn)在日常言行中,養(yǎng)成自覺遵紀守法的習慣。黨員干部要率先垂范,特別是要有“怕”的意識。這里所說的“怕”,不是膽小怕事,而是要求共產(chǎn)黨員特別是黨員干部,對黨紀、對國法要從心底里敬畏,并用這種“怕”約束自己,在遇到可能違犯黨紀國法的時候,要有如履薄冰、如臨深淵的警惕。由此可見,這種“怕”,不是謹小慎微,而是政治上堅定和成熟的表現(xiàn)?,F(xiàn)實生活中,一些黨員特別是一些黨員干部置黨紀、國法、制度于不顧,任憑自己的欲望惡性膨脹,最終跌進了深淵,嚴重影響了黨的形象,其教訓不可謂不深。在新的歷史條件下,我們共產(chǎn)黨人時常要面對金錢、名利、美色等種種誘惑,稍有不慎,就有可能成為誘惑的俘虜。因此,我們必須警鐘長鳴,時時做到慎獨、慎微、慎欲,在紀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。只有在日常生活中,用黨紀來約束自己,才能防微杜漸,真正成為一個遵守紀律的好黨員。
再次,要嚴格執(zhí)紀,發(fā)揮黨紀作用。我們黨的紀律有個鮮明的特征,就是它的平等性。所有黨員不論職務高低,都應平等地接受黨紀國法的約束和監(jiān)督,黨內(nèi)絕不允許有不受紀律約束的黨員。嚴格地遵守黨紀是每一個共產(chǎn)黨員的義務,黨員領導干部也不例外,誰違犯了,就會受到黨紀的制裁?,F(xiàn)實生活中,確有少數(shù)黨員領導干部無視黨的紀律,要求別人做的,他自己偏偏不做;要求別人不做的,他自己做得挺來勁兒。這樣的行徑,對黨的紀律建設具有極大的殺傷力。所以,黨員干部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,在遵守紀律、執(zhí)行紀律中以身作則,做好表率,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帶頭維護黨的紀律。
第四,敢于負責,強化主體意識。在現(xiàn)實生活中我們看到,有些黨員雖然對黨內(nèi)不良現(xiàn)象心存不滿,但缺乏堅持原則和敢于斗爭的勇氣。有些黨員滿足于潔身自好,覺得只要自己遵紀守法就行了,別人的行為好壞與己無關;個別黨員干部對違紀現(xiàn)象麻木不仁,這些現(xiàn)象,不僅影響了黨的紀律的嚴肅性,而且容易給不正之風以滋生蔓延的機會。如果對違法亂紀的行為不能大聲說“不”,那黨紀的尊嚴和權(quán)威就無法得到保證。因此,每一個黨員都要站在黨性立場上對待這個問題,不僅自己要做遵紀守法的模范,而且還要堅決同形形色色的違法亂紀現(xiàn)象作斗爭,同時還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的同志。
《中國共產(chǎn)黨廉潔自律準則》和《中國共產(chǎn)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的頒布實施,是黨中央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全面從嚴治黨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的紀律建設的重大舉措,對于樹立黨章權(quán)威、扎緊制度籠子,改進黨的作風、嚴明黨的紀律,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。作為新時期的基層黨員干部,要堅持高線、守住底線,不越紅線。常懷律己之心、常思貪欲之害,時刻牢記黨的紀律,做實現(xiàn)中國夢偉大事業(yè)的堅定基石。